Steam濫用權力維持遊戲高價賣出不公惹民怨,Valve美國加州遭集體控訴

Steam真是轉不完的鈔票,打不完的官司

2021-02-01 | arsan

  據 The Hollywood Reporter 的報導指出,佔據美國 75%左右 PC 遊戲銷售的 Steam,長期以來為了維持自己在 PC 市場的獲利,非但沒有提供比其他平台還要更加便宜的遊戲價格,反而在對開發公司簽約時,濫用自己的市場影響力締結所謂的「最優惠待遇」條款,以增加自己的優勢賺取更多利益。對此,五名玩家在加州聯邦法院,對 Valve(Steam 營運商)提出集體訴訟控告這項不公。

  據承接這次官司的 Vorys 法律事務所律師指出,「Valve 的 Steam 平台,在美國國內的 PC 遊戲販售.流通上,對遊戲開發者而言是位居支配地位的平台。但 Steam 並沒有因此提供比其他平台還要更加便宜的價格來維持自己的優勢,Valve 反而濫用 Steam 對市場的支配力與影響力,向遊戲開發者提出要求簽訂跟其他同類型平台之間的售價相同的『MFN 最優惠』條款,藉此來增加自己的獲利。」


  除此之外,他們也認為,由於 Valve 向開發者們要求締結這樣的最優惠條款,「這也成為妨礙開發者們進入創新平台的人為障礙。」 舉例來說,在這個高度集中的市場,如果新加入者提供比現行價格還要便宜的價格販售,將能讓消費者獲利。而且以更便宜的價格提供 PC 遊戲,對新加入企業來說這也是搶奪市佔的手段之一。如果市場機制正常(也就是如果 Steam 沒有這個最優惠條款的話),藉由價格競爭,不但能為遊戲開發者帶來同等(或以上)的利益(擴大市佔增加銷售),也能為消費者提供更優質便宜的價格。


  但由於 Steam 的最優惠條款,因此就算開發者以更加便宜的價格提供給 Steam 平台,但 Steam 也不必因此而調降遊戲價格,反而還能維持與如 Epic Games Store 或 Microsoft Store 等其他同類型的數位平台相同的價格來販售遊戲,讓自己賺取中間的價差獲利增加營收圖利自身,對開發者與消費者而言都並不公平。


  據報導指出,目前有與 Steam 簽訂這樣最優惠條款的廠商,除了許多中小型開發商外,就連包括 CD Projekt、Ubisoft、kChamp Games、Rust、Devolver Digital 等大廠也都在其中。雖然從相關競爭法角度來說,像這樣廠商間的最優惠條款雖然不見得違法,但從 Steam 位居 PC 銷售龍頭角度來看,這樣的做法是否有濫用自己市場壟斷優勢賺取利益的嫌疑,還有待法官後續的判斷與解釋。


  附帶一提,Steam 自推出以來,雖然獲利驚人,但其實也曾累積不少的官司纏身。舉例來說,早在 2016 年時,Steam 就曾最退款政策在澳洲吃上官司;2019 年,也有法國消費者保護組織控訴,Steam 須保障法國消費者有權轉售自己在 Steam 上購買的遊戲;而在今年 2021 年,包括 Valve、Capcom、Bandai Namco Entertainment、Focus Home Interactive、Koch Media 與 ZeniMax 等大廠,也才因為「Geo-blocking 地理阻止」策略(簡單說就是鎖 IP 限制非當地用戶無法使用)違反 EU 聯合競爭法遭歐洲委員會罰款這些廠商合計 780 萬歐元的巨額制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