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福部對「iWin管制爭議」召開閉門會議,與會組織代表、立委齊發聲明拒為會議結果背書

不公開的會議,沒有人要背書

2024-03-21 | 蓋子™

  衛生福利部針對日前二次元創作是否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(下稱本條例)規範,表示 21 日邀集動漫遊戲界(ACG)、網路平台、民間團體、專家學者及部會代表召開會議,就適法性、認定標準及處理方式進行多方意見交流,做出初步結論。


二次元創作自由與兒少權益並重 衛福部將調整現行處理流程

一、創作自由與兒少權益並重:


衛生福利部強調,該部始終尊重創作自由及創作者權益,但維護兒少權益也是國家的責任與義務,與會代表均肯認應兼顧創作自由與兒少權益保護。


二、法律規範有其必要:


考量現行刑法第235條訂有散布猥褻物品罪,且未排除虛擬圖畫之適用,另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(以下稱兒少法)第46條對於有害兒少身心健康之網路內容亦訂有自律規範,復考量現行科技發展迅速,經AI繪圖所成之作品,雖屬虛擬卻與真人難以分辨,爰虛擬兒少性影像納入規範有其必要。


三、認定標準應更具體:


 本條例有關「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、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」規定,應涉兒童、少年之性交或猥褻行為,同時依故事情節、脈絡、創作目的或製品用途等綜合判斷,至於實務執行相關個案認定,擬由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(下稱iWIN)近期召開多方利害關係人會議予以確認。


四、自律先行再由主管機關認定:


  現行iWIN針對疑涉違反本條例規定時,即通知平台業者限制瀏覽或移除,並同時移請地方警政機關、社政主管機關續處。為維護創作者權益,未來將先依兒少法第46條通知平台業者優先補正相關防護措施(如警示性防護、阻攔性防護、嚴格年齡限制),至於是否違反本條例,由地方主管機關組成審議小組,小組成員應具有多元代表性,進行認定屬實後,再由地方主管機關通知業者限制瀏覽或移除。 


  本案起因日前iWIN接獲民眾申訴,部分平台網頁內容疑涉違反本條例,爰通知平台先行限制瀏覽或下架,並轉相關主管機關處理。因被申訴之內容為虛擬人物圖畫,引起網路鄉民對二次元創作適用本條例及相關判斷標準之討論,其後在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,有關「二次元創作(虛擬產物、圖畫)受兒少性剝削條例規範限制的適切性」議題並取得超過5,000份附議成案,衛生福利部依規定召開本次會議。


    iWIN是由通傳會依兒少法第46條規定召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委託民間團體成立的組織,主要受理有害兒少身心健康網路內容之申訴。據統計,自112年8月15日迄113年2月底止,iWIN受理民眾檢舉虛擬兒少圖畫案件計2,498件,但高達2,177件(87.15%)皆未違反本條例或兒少法,僅5件(0.2%)涉違反本條例、316件(12.65%)涉違反兒少法。衛生福利部表示,雖然絕大多數的虛擬兒少圖畫未違反法規,但動漫界仍有擔心觸法疑慮,因此透過本次會議多方意見交換,並由iWIN召開多方利害關係人會議就實務執行疑義做後續討論。


  然而,此一會議在舉辦前,列席參與會議的「ACGN 創作權益推動協會」致電衛福部保護服務司,確認「會議過程將不會以公開、直播方式呈現」,因此在會議後,協會發表會後聲明,指出就結果而言,各方並未就議題進行實質討論,自然也未達成全體共識。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公告之「初步結論」,實際僅為該司單方之意見,無意為此說法背書。


  同時,日前邀請日本漫畫家、國會議員聲援的臺北市動漫企劃人員職業工會(動漫工會)也同發聲明表示遺憾,指出會議中會議僅為各方意見之陳述與表達,並未有實質討論,各方代表亦於會後無具體共識,遑論共同聲明或結論之有。


  PTT CCHAT 版版務人員 Satoman 也表示,並未同意保護司定論之任何「結論」,並針對四項結論表明立場,更控訴本次會議實質為各方交流意見之性質,並無任何實質「結論」可對外宣告、展示,衛福部發表之新聞稿實則草率且粗魯。並聲明「不會為衛福部保護司發表之新聞稿或往後任何聲明背書」


  

  日前將此議題列入立院質詢的立法委員蔡易餘也公開表示,很遺憾衛福部會後的四點聲明,第三、四點大玩文字遊戲但脫不了管理本質,把我建議虛擬世界的爭議點留待未來法律保留原則,當作馬耳東風。根本正經事不做好只想擴權,讓戰線延長勞民且傷財,兒少法的保護客體就是真實人物,並無管治到虛擬人物!